为确保中央、自治区党委、兵团党委关于团场综合配套改革各项决策部署在各师市团场不变形不走样地推进,切实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及时受理职工群众举报和投诉,主动接受职工群众和社会监督,现将兵团团场综合配套改革工作举报内容、方式公告如下:
一、监督举报内容
(一)团场干部、连队“两委”成员作风飘浮不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政策棚架等问题。
(二)团场机关事业单位纳编考试中弄虚作假的问题。
(三)连队事务管理事项是否严格落实“一事一议”和“四议两公开”制度,是否实现连队民主决策、自主管理。
(四)“五统一”和义务工是否真正取消,是否做到承包职工种什么、不种什么,买谁的农资、不买谁的农资,用谁的服务、不用谁的服务,把农产品卖给谁、不卖谁给,都由职工说了算的问题。
(五)收取水费、电费和农业设施租赁费用是否合理、公开、透明,职工群众是否知晓收取原因的问题。
(六)是否存在行政命令主导合作社的问题,设立农工专业合作社是否真正做到“民办、民管、民受益”,是否由职工群众自主设立、自愿入社,是否存在行政引诱或强制入社,入社时是否向职工群众宣传《合作社法》,讲清入社、退社、社员职工权利和义务等。
(七)连队职工中是否存在不履行民兵义务的问题。
(八)是否收取职工生产自理金和变相通过合作社等其他方式收取职工生产自理金的问题。
(九)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是否存在多划地、划地不合理等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
(十)其他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投诉举报方式
对本公告受理范围所涉及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向兵团党委团场改革办进行监督举报。鼓励当事人实名举报,以便及时准确了解情况。
三、举报受理电话、邮箱
举报电话:0991-2898054
2896790 15292451180
电子邮箱:tdqqbzdd@163.com
四、举报信件邮寄地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96号兵团机关综合楼兵团党委团改办政策指导组收(邮编830002)
欢迎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反映问题、提供线索,主动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和投诉,对投诉举报者个人有关信息,将按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保护举报投诉者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兵团党委推进团场综合配套改革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