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第七师编制了《第七师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第七师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第七师政务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第七师门户网站(http://www.lqjbdq.com/)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第七师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编制的《第七师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第七师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第七师采取网上公开,同时还将以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方式公开。
●公开时限
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第七师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第七师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第七师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应填写《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第七师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lqjbdq.com/)上下载。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第七师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站提交至相应部门。
(三)申请处理
1、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第七师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992—6687114,地址:第七师机关办公楼,邮编:833200。也可以通过师政务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lqjbdq.com/)监督投诉栏目进行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务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师
二〇一八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