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七团关于全面禁止荒地开发严厉打击非法开荒的通告
为了有效遏制土地无序开发问题,实现节约集约用水、保持水土平衡,依法加强土地管理、稳步开展团场职工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加快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依据兵团办公厅《关于全面禁止荒地开发严厉打击非法开荒的通知》(新兵办函〔2017〕68号)和七师党委的要求,结合团场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禁非法乱开滥垦荒地。非法乱开滥垦荒地将严重毁坏生态植被,导致土地沙化,必须坚决制止。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严格禁止在地下水超采区开发地下水,严格禁止各类社会人员开发团场水土资源,禁止各类社会人员参与土地开发项目。
二、查清全团范围内荒地开发总体情况。本通告发布后,由农业科和国土资源分局牵头,会同纪检监察、林业、畜牧、灌溉服务中心、政法办、司法所、供电所和派出所等部门和各连队对各类社会性开发土地进行全面清查。对个体开发承包的土地,合同未到期的,要加大双方协商力度,尽快收回土地承包权;对合同到期的,一律收回,不得续签。违规开发和承包土地的,必须立即清理退出。
三、严厉打击非法开荒行为。严禁非法乱开滥垦荒地特别是毁林毁草开荒行为,对未经批准乱开滥垦荒地,特别是毁林毁草开荒数量较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四、加强土地开发监督管理。全团上下要依法加强土地开发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查处乱开滥垦土地违法行为。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监督,发现非法乱开滥垦荒地的行为要及时举报。
五、特此通告。
一二七团
2018年2月23日